服了紧急避孕药,意外怀孕的宝宝“到底还能不能要”?
发布时间:2018-10-29
作者:北京协和医院妇产科副教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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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我的临床工作和网络咨询中,时常碰到这样的问题。
吃了事后紧急避孕药毓婷,仍然意外怀孕的妈妈会非常矛盾。“这孩子到底能不能要”成了最让夫妻揪心的问题。
谁都知道怀孕不能乱吃药,但是吃了药是不是一定导致胎儿畸形呢?
留着,怕生出一个不健全的孩子,打掉,真心舍不得,还怕以后再也怀不上了。
实际上,已经有大量医学数据证明,服用事后紧急避孕药毓婷并不增加这一胎的畸形率,意外怀孕的女性不需要单纯因为服用过此种药物而终止妊娠。
女性的每一次妊娠都面临1%的宫外孕风险,每一次怀孕都存在早期流产、胚胎停育的风险,每一个成型胎儿都面临晚期流产和早产的风险,每一个足月胎儿都面临难产这一人类降生之前最后一道考验,人类所有怀孕的欣喜,注定会有15%~20%要以悲剧的方式结局,其中80%发生在早孕期,人类全部新生命的诞生,注定会有1%~2%的新生儿存在出生缺陷。这些问题,伴随人类繁衍生息的始终,医学不能完全消除,上帝也不能。
产前检查并非万能,B超排畸只负责发现严重的、致死性的结构畸形,无论2D、3D还是四维彩超,对于功能性缺陷,例如视力、听力低下,智力低下,以及孩子是否聪明的评估都无能为力。很多有缺陷的孩子,要在出生之后才被发现,很多孩子的生长发育异常,要在出生后相当长一段时间才逐一浮出水面,甚至很多孩子的夭折,医学都无法给出确切死因。如果这时候,你抱着畸形的孩子,找当初说“没事儿的,留着吧”的妇产科医生问责,她又如何说得清楚?
有些医生直接给出流产建议,可能是受限于自身医学知识的陈旧,没有与时俱进地学习和更新知识。有些医生给出模棱两可的建议,或者干脆让你把孩子做掉,不完全排除对行医本身的保护,如果孩子做掉,自然没了后续的畸形问题,至于做人流的时候是否发生子宫穿孔,做人流是否导致终生不孕,这些在你离开诊室之后,将不再和医生有任何瓜葛。
同样的道理,早孕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拍了胸片,补了牙齿,使用了一些麻醉或者消炎的药物,这些孩子也并非都是不能要的,经过医生的全面问诊和详细咨询,大多数孩子能够得以保留。
孕期用药也是时常困扰女性的问题。首先要看服用药物和受孕的时间关系,通常,对于月经规律,周期在28天左右的女性,从末次月经第一天算起,四周之内服用的药物对胚胎所起作用遵循“全或无”规律。妊娠四周之内,胚胎还是一个尚未分化的细胞团,没有启动向各个组织器官的发育,如果药物的杀胚作用足够大,就会引发自然流产,如果药物的作用轻微,强大的胚胎能够逃过一劫,不会发生某一组织器官的畸形或者缺陷。从妊娠第5周开始,胚胎进入迅速生长发育阶段,此时是药物致畸的极度敏感期,医生会根据妊娠用药的安全性分类、服用药物的剂量等因素,具体问题具体分析,而不是一概而论,统统建议女性去做人工流产。
高剂量的离子射线会对胎儿造成很多严重损伤,如流产、胎儿生长障碍、小脑畸形、智力发育障碍,并且增加儿童患恶性肿瘤的风险,但是根据美国放射协会和妇产科协会的数据,查体拍摄的胸片,腹中胎儿所受的照射剂量仅为0.02~0.07毫rad,而高于5000毫rad的剂量才会造成胎儿损伤。单次腹部X线平片中,胎儿所受的照射量为100毫rad,乳腺钼靶检查胎儿受到的照射量为7~20毫rad,都是安全的,不需要因此选择人工流产。如果需要进行多次X线照射,应该咨询放射线专家,计算胎儿可能受到的总照射剂量,然后做决定。
核磁共振和超声波检查在孕期早已被证明是安全的,可以作为替代或者首选,无论是腹部B超,还是经阴道B超,都可以在孕期放心和反复使用。
我们国家的法律是允许人工流产的,只要母亲提出申请,医疗就有义务提供流产和引产服务。28周之前,胎儿性命完全掌握在父母手中,在这样的国情之下,父母做出胎儿去留的决定之前,更应该得到专业和详细的咨询意见,尽量做出科学又不忘人性温暖和生命可贵的决定,才不会误伤腹中性命,也不给自己留下终身遗憾。
医生这个行业最大的成就感就是,总会有那么几个人,是因为你的努力才活下来,总有那么几个没见天儿的生命,是因为你的咨询和建议得以继续。
作者|,北京协和医院妇产科副教授/副主任医师张羽
来源|协和张羽,授权发布
以上内容选自张羽医生新书《只有医生知道3》